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

支份者意見

網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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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星碼頭被清拆既原因

根 據 當 局 於 2002 年 底 提 出 的 新 海 傍 發 展 構 思 , 將 會 在 舊 天 星 及 皇 后 碼 頭 所 在 地 及 其 以 北 新 增 土 地 , 分 別 興 建 P2 路 及 中 環 灣 仔 繞 道 , 而 為 了 安 置 地 下 設 施 , 填 海 面 積 會 較 以 上 兩 條 公 路 為 寬 濶 , 因 而 新 增 大 片 土 地 , 為 此 當 局 構 思 由 現 時 大 會 堂 旁 邊 停 車 場 、 舊 天 星 碼 頭 , 直 至 新 天 星 之 間 約 三 百 米 長 的 地 區 , 會 預 留 作 新 建 的 摩 地 大 廈 發 展 ( 在 規 劃 圖 上 以 CDA 顯 示 其 土 地 用 途 分 類 , 即 「 綜 合 發 展 區 」 ) , 估 計 商 業 及 零 售 物 業 總 樓 面 面 積 可 高 達 190,000 平 方 米 , 規 模 與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二 期 相 若 , 所 以 有 人 稱 之 為 「 橫 臥 的 國 金 二 期 」 。

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

目錄

1.簡介
2.引言
3.何謂保留價值
4.皇后碼頭歷史
5.天星碼頭歷史
6.有關皇后碼頭新聞
7.有關天星碼頭新聞
8.天星碼頭歷史被折的原因
9.保留碼頭的原因
10.

皇后碼頭

【評論】

皇后碼頭不單是殖民記憶

特區政府因應中環填海工程,要拆毀皇后碼頭。因著200612月天星碼頭事件,是次清拆前,政府表明會重置碼頭,並盡量保留原來面貌。民間團體曾多次要求政府修改填海規劃,有工程及建築專業人士表明只要稍為修改圖則,便可原址保留皇后碼頭。可是特區政府卻一意孤行,在古物諮詢委員會宣布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下,仍然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,遷拆皇后碼頭。在一眾親建制的民選及功能組別議員的擁護下通過撥款。而當時的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,卻沒有宣布此碼頭為法定古蹟,意味著政府在沒有法律約制底下,可以將整座碼頭拆毀,將其瓦礫棄置堆填區。汲取了天星碼頭的教訓,表面上政府擺出一副「從善如流」的態度,認為保存碼頭,像從前的中環美利樓一樣,保留一磚一瓦,甚至用先進科技以電腦素描,方便日後重建碼頭,像赤柱美利樓一樣。另一方面,新任負責重建事宜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,彷彿紆尊降貴,駕臨皇后碼頭,在公開論壇中「聆聽」市民的聲音,與市民「對話」。一眾公關策略以至81日早上的清場行動,表面上的文明和最低武力,卻出動了數以百計的警力,嚴陣以待,掩飾不了政府骨子裏的強硬決斷。

  何解一個未及百年歷史的公眾碼頭,會有數以百計的市民在731日清場限期前聚集一起,表達保留的聲音?碼頭本身有甚麼特色要值得保留?社會的輿論焦點主要放在其歷史價值和殖民記憶上,這是一眾所謂「保育人士」爭取的理據嗎?爭取保留皇后碼頭的議題上,考慮的是發展和保育的平衡嗎?還是具有更深層的公民社會和文化公民的含意?

皇后碼頭與殖民的歷史記憶
  首先,皇后碼頭令人想起殖民時代的遺物。因著其名字引起對殖民時代的記憶。對於某些人(包括殖民時代已任職的高官)來說,殖民地歷史是不光彩的歷史,香港回歸中國十年,應逐步抹除種種殖民地的象徵,洗刷殖民地的恥辱。另有一些人,對於皇后碼頭基本上沒有甚麼感覺,五十三年的歲月並不具歷史性的價值,該碼頭也沒有挑起任何個人生活經驗的緬懷。媒體及輿論中常常強調的集體記憶,便常常援引許多市民對皇后碼頭的記憶。然而,集體記憶所指的是甚麼?各人對同一事物有不同的觀感和看法,有正面、負面的,甚至不置可否的態度。我們是否需要取得集體記憶的共識,才可評估某些事物的歷史價值?然而對某事物的集體記憶,意思充滿歧義,我們怎能達成共識?民意調查又是否反映市民對某些事物的共識,還存在著疑問。除了市民心目中對皇后碼頭的印象外,如何評定其歷史價值,其實古物諮詢委員會為皇后碼頭評級時,已作出了考慮。

  除了建築物本身的設計外,皇后碼頭與周遭建築物構成的關係,亦是一種考慮。原來皇后碼頭與天星碼頭、愛丁堡廣場及大會堂是一組建築群,各具其功用。天星碼頭作為專利渡輪的專用碼頭,皇后碼頭其實是一個公眾碼頭,讓任何船隻泊岸接載乘客。當維多利亞港兩岸還沒有海底隧道或地鐵,市民極為依賴渡輪往返兩岸,皇后碼頭的功用不言而喻。其位處愛丁堡廣場和大會堂的位置,除了舉行歷任港督到任及英國皇室成員抵步的禮儀外,就是作為大眾交通往返和連繫著文化生活的地方。故此,皇后碼頭的歷史意義,並非單單是市民生活中的記憶,或是具殖民地色彩的名稱和舉行過的官方儀式,更包括皇后碼頭作為一個公共空間的位置;而這種公共空間所呈現的,不獨是其歷史價值,更加是市民參與塑造公民社會的開放言論和表達空間。

皇后碼頭與公共空間
  皇后碼頭除了其功能上的碼頭外,更代表著香港愈來愈缺乏的公共空間。縱觀現時香港的公共場所,若非被充斥著消費主義的廣告和商品所霸佔,便是被愈來愈多的保安規管。由於崇尚消費主義的經濟,香港市民日常生活往往集中在商場內,這種消費完全支配了我們其他的生活層面,許多社交、餘暇和文化生活,都無可避免地連繫著消費。至於政府管理的文娛康樂設施,近年在管理主義盛行下,都外判予私人管理公司。無論在公園、球場或某些公共場所,市民都受到緊密的注視,稍有規反其規定者,管理員便迅速出來干涉。原來讓市民優悠自在地活動的空間,頓時變為每一舉止都受到監控的場所。更加重要的是,在公共場所以不同的方式表達對社會議題的空間,也愈來愈少。

  不同的民間團體如本土行動過去大半年,在皇后碼頭便嘗試舉行不同形式的文化表演、座談會和其他討論時事議題的活動,沒有保安員加以阻撓。民間團體想表達的,是皇后碼頭的公共空間,並非單純屬於任何人的,換言之,每一位市民都應該可以在那裏以不同方式表達其言論和思想。部分團體曾參與舊區重建(像灣仔利東街)的保育行動,明白到香港社會主導的發展思維和模式,完全漠視基層居民的社區關係和生態,硬要以推土機摧毀原來的區生活(包括社交和經濟生活)。這種發展模式單純以經濟效益為主導,將不同價值如社群、歷史、文化等都化約為單一的經濟價值,並且錯謬地以為問題是發展與保育間的矛盾。利東街的經驗告訴我們,居民嘗試集結了專業人士,聯同區內的居民,希望以所謂的「合法」途徑爭取原區保留,卻發現政府、市建局和地產發展商的共謀糾結,市民無從置喙。

  故此,在爭取保留皇后碼頭的過程中,民間團體不單是爭取保留一個其歷史意義的碼頭,而是從中向政府及市民說明:香港的發展不應只由少數的官員和地產發展商主導,市民應有其對於小至一個碼頭,大至整個香港的規劃發展有份。表面上,皇后碼頭並非與每一位市民都連上關係,但從市民可以對公共空間的運用和規劃的參與上,皇后碼頭與每位市民是息息相關的。爭取保留皇后碼頭,不是要保留殖民地的記憶,而是表達每位市民對香港社會發展和城市規劃應有的發言權。

皇后碼頭應否保留?

from;http://paper.wenweipo.com/2007/05/11/WW0705110006.htm


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把皇后碼頭評為一級古蹟,是否保留還有待政府確定。就皇后碼頭應否保留,問題的焦點已不在於皇后碼頭的歷史價值有何重要,更深層次反映的是兩種價值的角力。
 一種價值觀看重的是規劃與發展,正如孫明揚與有關政府官員,不斷重申政府立場,皇后碼頭採用先拆後重組的方案是經過專業團體而得出的結論。另一種來自文化界為主的價值觀,則強調對文化與歷史應有的尊重,不能以經濟發展壓倒文物保護。再加上去年12月政府強拆天星碼頭引來民間強烈反應,皇后碼頭之爭,已不在於此實物的歷史性,乃在於其象徵性。
 一直以來,本港房地產市場主導經濟發展,舊有建築物要不斷清拆,才能騰出空間,讓嶄新物業落成。但近年來,此種技術性的發展主義開始受到質疑,「文化保育」意識提升,於是「集體記憶」突然成為港人的流行詞彙。
 余秋雨認為城市發展需要文化大師,他有這樣的理解:「城市是大量非農業人口的聚居地,其間所發生的政治、軍事、經濟和文化活動,對外界具有足夠的可辨識性。」他看城市「足夠的可辨識性」在於時間和空間記憶的群體風格,這就構成了「城市的魅力」。環顧全球城市的發展,文化符號與城市的生命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。
 中環的地域性格,正如有論者認為,皇后碼頭不能孤立於大會堂,乃是與天星碼頭三足而立的現代主義建築群,構成了開放的公共空間,讓不同興趣、國籍、背景的人士行坐休憩。大會堂的文化氣味,某程度由皇后碼頭與天星碼頭提供了視野開闊的空間,內外塑造而成。
 自天星事件發生後,政府應汲取教訓,就是了解不少知識分子對城市文化的想像力與以往不同。政府倘若沿用規劃發展的思維,不肯聆聽民間聲音,只會加增雙方矛盾,激發更不利於管治的民怨。
 政府在權力運用方面,當然可以「企硬」來展示強勢領導,但將要為此而賠上更多人對政府的不滿,這是否值得?
 筆者認為,政府可順應古物古蹟諮詢委員會的評級,尋找合宜方案作下台階,而不是硬闖;否則皇后碼頭事件必會不斷升溫,政府要為此而負上了「敵視文化」或「漠視民意」的惡名,那不利於政府建構的文化政策!面對要求原址保留皇后碼頭的民間訴求,也許政府要及早降溫,尋求妥協,讓此事有滿意的處理。「發展」價值與「保育」價值,兩者不一定要對立,也可共存,為的是要建立更美好的香港。(文匯論壇)